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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舰船用电话机通用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5 09:57:29
  • SJ20800-2001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20800-2001

  • 标准名称:

    舰船用电话机通用规范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1-12-27
  • 实施日期:

    2002-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船舶>>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U66船舶通信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 页数:

    16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 出版日期:

    2002-01-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付菁
  • 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
  • 归口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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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范规定了舰船用电话机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舰船有线通信用各种普通自动电话机。本规范是制定舰船用电话机产品规范的依据。 SJ 20800-2001 舰船用电话机通用规范 SJ20800-2001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30
2001-12-27发布
SJ20800—2001
舰船用电话机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telephonsused on shipboard
200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范围
2引用文件,
3要求..
4质量保证规定:
5交货准备。
6说明事件.
附录A科菌试验中断后的处理(参考件)次
-ikAoNikAca=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舰船用电话机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fon fortelephonesusedonshipboard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舰船用电话机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SJ20800—2001
本规范适用于舰船有线通信用各种普通自动电话机(以下简称电话机)。本规范是制定舰船用电话机产品规范的依据。
2引用文件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磁带录音机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GB2019-87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5465.2—199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1527994
GJB150.3—86
GJB150.4—86
GJB150.9—86
GJB 150.11—86
GJB 150.16--86
GJB150.18—86
自动电话机技术条件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高温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盐雾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GJB 179A—96
GJB367.287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环境试验方法
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
GJB368A-94
GJB2072—94
维修性试验与评定
SJ/T10664-95
3要求
3.1产品规范
电话终端的电磁兼容性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电话机产品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产品规范的规定。若本规范与产品规范的要求相抵触,则以产品规范为准。
3.2:合格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12-27发布2002-01-01实施
SJ20800--2001
按本规范提交的电话机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3使用条件
除合同或订货单中另有规定外,电话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使用:温度:-10°C~50°℃
相对湿度:≤90%
大气压:86kPa~106kPa。
3.4外观质口
电话机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陷、裂纹、夹层、锐边、变形、毛刺等现象,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3.5结构
电话机的结构详细要求应在产品规范中规定。3.6尺寸
电话机的尺寸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7标志和代号
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的标志应明确、清晰、端正、牢固,所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5465.2和GB/T15279的规定。
3.8互换性
磁带录音电话机的设计应保证同类产品及所录的磁带的互换。磁带录音电话所录磁带的磁迹形位及其应用应符合GB2019一87中1.3条的规定。3.9对电源的适应能力
当交流电源电压变化士10%:直流电源电压变化-2.%时,其抖率、频率响应、信号噪声比和谐波失真的允许变化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10性能参数
3.10.1普通自动电话机的性能参数应符合GB/T15279的规定。3.11连续工作时间
电话机应能连续正常工作48h以上。3.12安全性
应符合GB/T15279的规定。
3.13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SJ/T10664—95的规定。
3.14环境适应性
电话机环境适应性应符合本规范和产品规范规定。环境试验后需检测的主要性能参数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低温贮存
电话机在温度为-50°C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3.14.2低温工作
电话机在温度为-10°C的条件下工作24h,恢复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2
-KAONiKAca-
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3.14.3高温贮存
SJ 20800—2001
电话机在温度为65°C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3.14.4离温工作
电话机在温度为50C的条件下工作24h,恢复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3.14.5冲击
电话机在经受4.7.10.5规定的冲击试验后,其外观、结构应分别符合3.4条和3.5条的规定,并能正常工作。
3.14.6振动
电话机在按表1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频率范围
10~30~10
30~55~30
3.14.7温热
位移幅值
每一轴线上的
扫频循环次数
样品应按工作位置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依次摄动
电话机在温度为30~60°C、相对湿度为95%的条件下搁置120h后,其外观、结构应分别符合3.4条和3.5条的规定,并能正常工作。3.14.8菌
电话机在经受4.7.10.8条的每菌试验后,其外观、结构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3.4条、3.5条和3.10条的规定。
3.14.9盐雾
电话机在经受表2规定的盐募试验后,其外观、结构应分别符合3.4条和3.5条的规定,并能正常工作。
盐溶液
重盘比
3.15可縫性
盐雾沉落率
ml/80cm2.h
(取 16 h以上的平
均值)
试验温度
盐募处理方式
喷雾24h,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干燥24h,组成一个周期。
连续喷雾
普通自动电话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的下限值6不小于3000h。试验时间
SJ20800—2001
3.16维修性
电话机的维修性设计符合GJB368.2的规定。其维修性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职资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贵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资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允许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应在下列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相对湿度:20%~80%
大气压:试验场所的大气压。
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般在设备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设备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影响设备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应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中进行。4.4.1样品数盘
签定检验的样品数量一般不应少于两台。对于多于两台的样品可分组进行试验,各组进行的试验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
4.4.2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的项目按表3的规定。
TTKAoNiKAca-
外观质量
结构和尺寸
标志和代号
互换性
对电源的适应能力
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
连续工作时间
安全性
电磁兼容性
低温贮存
低温工作
高温贮存
商温工作
可靠性
维修性
封存和包装
SJ20800--2001
质盘一致性检验
注:表中符号“”为必做项目;“○”为选做项目:“4.4.3合格判据
一”为不做项目。
章条号
3.3,3.6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第3章和第5章的要求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试验方法
章务号
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承制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继续对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进行检验。若所有检验项目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继续检验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鉴定检验不合格。
4.4.4鉴定检验资格的保持
为了保持鉴定检验的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按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检验的要求提供产品试验资料或5
合格论证资料。
4.5质盘一致性检验
4.5.1检验分组
SJ208002001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A、B、C和D组检验。4.5.2检验批的形成
检验批的形成应符合GJB179A--96中5.4.6条的规定。4.5.3A组检验
4.5.3.1检验项目
A组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4.5.3.2抽样方案
A组抽样检验按GJB179A中有关规定进行,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可接收的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4的规定选取。缺陷分类由产品规范规定。裘4
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轻缺陷
可接收质盘水平(AQL)
4.5.3.3合格判据
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若发现缺陷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A组检验舍格,否则,判A组检验不合格。
A组检验不允许出现致命缺陷。
4.5.3.4置新检验
A组检验不合格的批,承制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重新提交检验。对于重新提交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加“重新提交批”的标志,且采用加严检查。若重新检验合格,则判该批A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A组检验不合格。4.5.3.5A组检验样品的处理
经A组检验合格的批中,如发现有缺陷的产品,承制方应负责修理并达到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后,可按合同或订货单整批交付。4.5.4B组检验
B组检验应在A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上进行。4.5.4.1检验项目
B组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4.5.4.2抽样方案
B组抽样检验应按GJB179A中有关规定进行,采取特殊检查水平S一3的一次抽样方案,可接收质量水平(AQL)按表5的规定选取。缺陷分类由产品规范规定。表5
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轻缺陷
可接收质量水平(AQL)
-TKAONiKAca-
4.5.4.3合格判据
SJ20800--2001
根据检验结果,若发现的缺陷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B组检验合格,否则,判B组检验不合格。
4.5.4.4重新检验
经B捡验不合格的批,承制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重新提交检验。对于重新提交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加“重新提交批”的标志,且采用加严检查。
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该批B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判该批B组检验不合格,4.5.4.5B组检验的样品的处理
经B检验合格的批中,如发现有缺陷的产品,承制方应负责修理并达到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后,可按合同或订货单整批交付。
4.5.5C组检验
C组检验应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上进行。4.5.5.1检验项目
C组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4.5.5.2抽样方案
C组抽样检验应按GJB179A中有关规定进行,采取特殊检查水平S一1的一次抽样方案,可接收质量水平(AQL)按表6的规定选取。缺陷分类由产品规范规定。表6
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轻缺陷
4.5.5.3合格判定
可接收质量水平(AQL)
根据检验结果,若发现的缺陷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C组检验合格。否则,判该批C组检验不合格。
4.5.5.4置新检验
如果样品未通过C组检验,则应停止设备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时,应增加样品数盘。按重新检验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该批C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
4.5.5.5样品处理
除非另有规定,经过C组检验的样品,承制方将所有发现的或潜在的损仿修复,并再经过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以按合同或订货单交付。4.5.5.6检验周期
除非另有规定,每个提交批应进行一次C组检验,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电话机的主要设计、工艺、器件及原材料有较大的改变而对设备性能有大的影响时,也应进行C组检验。4.5.6D组检验
SJ20800-2001
D组检验应在经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上进行。4.5.6.1检验项目
D组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4.5.6.2抽样方案
D组检验样品应从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样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由产品规范规定。4.5.6.3不合格
如果样品未通过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时,应增加样品数量。按重新检验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该批D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
4.5.6.4样品的处理
除非另有规定,经D组检验的样品承制方应负责修理,更换已消耗全部或大部分设计使用寿命的零部件,并经过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按合同或订货单交付。4.5.6.5检验周期
D组检验周期由订购方和承制方协商确定。但在设备的主要设计、工艺、器件及原材料有较大的改变而对设备性能有大的影响时,也应进行D组检验。4.6包装检验
4.6.1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4.6.2样品数
封存和包装按鉴定试验,对随机抽取的两台样品进行:装箱和标志按质量一致性检验的A组检验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
4.6.3若封存和包装检验结果符合5.1条的规定、装箱和标志检验结果分别符合5.2条和5.4条的规定,则判包装检验合格。
4.7检验方法
4.7.1外观质置
用目测和手感法检查电话机的外观质量。4.7.2结构和尺寸
用目测和手感法检查电话机的结构,并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电话机的尺寸。4.7.3标志和代号
用目测法检查电话机产品的标志和代号。4.7.4互换性
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和测量。4.7.5对电源适应能力
按GB2019和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4.7.6性能参数
普通自动电话机性能参数按GB/T15279的规定进行测量。-TKAONiKAca-
4.7.7连续工作时间
SJ208002001
在本规范和产品规范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使电话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并连续工作48h后,按产品规范的规定检测其主要性能参数。4.7.8安全性
按GB/T15279的规定进行。
4.7.9电磁兼容性
按SJ/T10664—95的规定进行。
4.7.10环境试验
环境试验的顺序按4.7.10.1~4.7.10.10条的顺序进行。4.7.10.1低温购存
4.7.10.1.1试验设各免费标准bzxz.net
应符合GJB150.4中第3章的规定。4.7.10.1.2试验方法
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为了防止凝露,允许将样品用塑料薄膜密a.
封后进行试验:
b.将箱温按(0.7~1)C/min平均速率(指每5min的平均值)降至-50C+3C,在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保持24h:
c.恢复2h后,按3.14.1条的规定进行检测。4.7.10.2低温工作
4.7.10.2.1试验设备
应符合GJB150.4中第3章的规定。4.7.10.2.2试验方法
a.按4.7.10.1.2a和4.7.10.1.2b中规定的步骤使温箱降至-10°C±3C,在达到温度稳定后,使受试样品连续工作24h
b.恢复2h后,按3.14.2条的规定进行检测。4.7.10.3高温贮存
4.7.10.3.1试验设备
应符合GJB150.4中第3章的规定。4.7.10.3.2试验方法
a.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b.将箱温按(0.7~1)C/min平均速率(指每5min的平均值)升至65°C+2℃,在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保持24h:
c.恢复2h后,按3.14.3条的规定进行检测。4.7.10.4高温工作
4.7.10.4.1试验设备
应符合GJB150.4中第3章的规定。4.7.10.4.2试验方法
a,按4.7.10.3.2a和4.7.10.3.2b中规定的步骤使温箱升温至50℃C±2℃℃,在达到温度稳定后,使受试样品连续工作24h;
SJ20800—2001
b.恢复2h后,按3.14.4条的规定进行检测。4.7.10.5冲击试验
4.7.10.5.1试验设备
冲击试验台或冲击试验机应符合GJB150.18《试验i0舰船设备冲击试验》第3章的规定。4.7.10.5.2试验方法
a,将无包装的样品按正带工作位置(不接电源)紧固在试验台台面中心:b.沿试验样品3个互相垂直的主轴方向各冲击3次。3次冲击的落锤高度依次为0.3、0.9、1.5m
试验后,按3.14.5条的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c.
4.7.10.6振动试验
4.7.10.6.1试验设备
正弦报动试验台(以下简称振动台)应符合GJB150.16的规定。4.7.10.6.2试验方法
用适配的夹具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紧固在报动试验台上(样品和夹具组合重心的垂线应位8
于报动台面的中心附近),应使激报力直接传给样品,并应避免紧固样品的装置件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
b,按表1的规定,沿试验样品三个互相垂直轴向的每一个轴向逐一进行扫描振动试验;c.试验后,按3.14.6条的规定进行检测。4.7.10.7湿热试验
4.7.10.7.1试验设备
湿热试验箱应符合GJB150.9中第3章的规定。4.7.10.7.2试验方法
a:将试验样品在温度为40°C~50°℃的条件下干燥2h:b.将试验样品在温度为25°C±5°C、相对湿度为50%的试验箱内处理24h;按图1的规定调节温箱的温、湿度,在30°℃和60°℃两者间的每个转换时间不超过1.5h,c.
进行5次24h的周期试验
d.5个周期试验后,在25°C±5C、相对湿度45%~55%条件下放置24h,并按3.14.7条的规定进行检测。
KAo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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