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商检标准】 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5-09 07:51:44
  • SN/T 4349-2015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T 4349-2015

  • 标准名称:

    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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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349-2015.Protocol of quarantine and supervision for imported bumblebee.
1范围
SN/T 4349规定了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SN/T 4349适用于进境熊蜂的现场检疫及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88出 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SN/T2859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使用和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熊蜂bumblebee
蜜蜂总科蜜蜂科。似蜜蜂,但唇基隆起;颚眼距明显;雌蜂和工蜂后胫具花粉篮,胫节外侧光滑,边缘具长毛;雄蜂阳茎基腹铗和刺缘突突出或明显超过生殖突基节。
3.2蜂群bee colony
蜂类的社会性群体,是蜂类自认生存和蜂场饲养管理的基本单位,通常是由蜂王、雄蜂和工蜂组成。
3.3蜂王queen bee
蜂王是生殖器官发育完全的雌蜂,由受精卵发育而成,通常每个蜂群只有1只。
3.4临床检查clinical examination
对蜂箱内蜂群进行检查,了解蜂群发育、活动状态等情况,有无熊蜂逃逸,是否有疑似动物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等。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349—2015
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Protocol of quarantine and supervision for imported bumblebee2015-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展童真馆
2016-07-01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349—2015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旱作农业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常利、宋永祯、魏峰、杜锋、王建昌、高瑞清、黄冬磊、段永恒、郑礼、宋凯。I
1范围
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的工作程序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熊蜂的现场检疫及监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349—20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088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SN/T2859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使用和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熊蜂
bumblebee
蜜蜂总科蜜蜂科。似蜜蜂,但唇基隆起;颚眼距明显;雌蜂和工蜂后胫具花粉篮,胫节外侧光滑,边缘具长毛;雄蜂阳茎基腹侠和刺缘突突出或明显超过生殖突基节。3.2
蜂群
beecolony
蜂类的社会性群体,是蜂类自认生存和蜂场饲养管理的基本单位,通常是由蜂王、雄蜂和工蜂组成3.3
蜂王queenbee
蜂王是生殖器官发育完全的雌蜂,由受精卵发育而成,通常每个蜂群只有1只。3.4
临床检查clinicalexamination
对蜂箱内蜂群进行检查,了解蜂群发育、活动状态等情况,有无熊蜂逃逸,是否有疑似动物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等。
3.5
isolationpremises
隔离场bzxz.net
按照有关隔离场规定建设,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批准的用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场所。检疫审批
4
在贸易合同或协议签订前,进境熊蜂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境动植物1
SN/T4349—2015
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5报检及单证审核
5.1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进境熊蜂进境前7d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填写《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交有效《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合同、发票、提运单等单证。
5.2防疫消毒
熊蜂接卸前后,对装运熊蜂的运输工具、接卸场地、用具及垫料检疫机关认可的熏蒸消毒单位,使用检验检疫机关认可的药物消毒。5.3报检单证审核
在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由检验在(机、船)旋梯旁铺设消毒垫。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检疫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输出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正本)是否符合双边议定书和《检疫许可证》相关检疫要求,确认运输路线是否与《检疫许可证》相符。
6现场检疫
6.1查验包装
6.1.1
完好
登机(轮、车)查看包装是

含木质包装的,确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看蜂箱是否破损,运输工具内有无逃逸熊蜂,清点熊蜂数量。育、活动状态等情况,有天
无熊蜂逃逸,是否有疑似动物传染,了解蜂群发育
6.1.2对蜂箱内蜂群进行检查
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等
6.2调离
经核查货证相符,现场检疫未发现异常情况,同意卸离运输工具,对运输工具进行有效消毒。签发检验检疫机构派员随车押运到指定的隔离场。《人境货物通关单》或《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7隔离检疫
7.1隔离场及器具消毒
7.1.1熊蜂进场前,按SN/T2859对隔离场进行消毒,灭蝇7.1.2
2隔离场地使用的蜂具,需提前进行消毒、散气处理,并记录药物名称、剂量、消毒方式。7.1.3运输车辆进出隔离场时对其外表、车轮、回空车辆进行消毒,对包装、铺垫材料、排泄物等检疫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隔离检疫
7.2
进境熊蜂应在隔离场接受30d的隔离检疫,需要延长隔离检疫期的,报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
2
7.3实验室检疫
SN/T4349—2015
7.3.1依照我国与熊蜂输出国(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协议或议定书的要求,确定检验检疫的抽样数量。如果双边议定书没有相关规定,可按照GB/T18088进行抽采样,按采取工蜂30只~90只,7.3.2依照我国与熊蜂输出国(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协议或议定书,或者《检疫许可证》的要求确定的实验室检疫项目和方法实施。7.4监督管理
每周1次~3次对熊蜂进行全面检查,抽检蜂群比例见表1。7.4.1
表1抽检表
总蜂群数
少于50个蜂群
51个~200个蜂群
201个~500个蜂群
501个~1000个蜂群
1001个~2000个蜂群
2000个蜂群以上
抽检蜂群比例
%
100
50
25
15
10
每增加1000个蜂群(不足的按1000群算)多抽检2%2所有废弃包装、铺垫材料、废弃物、正常死亡熊蜂应按照要求存放处理。7.4.2
7.4.3
隔离期间,发现疑似传染病、寄生虫病症状或非正常死亡熊蜂,应立即隔离该蜂群并抽样送实验室检疫。
8
检疫处理
8.1进境熊蜂无有效检疫许可证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2无有效动物检疫证书的,对进境熊蜂作退回或销毁处理。8.3装载容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并责令货主或其代理人作必要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作退运、销毁处理。8.4未按检疫许可证规定的路线运输的,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视情况作处罚或退回、销毁处理。
8.5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擅自卸离运输工具的,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6进境熊蜂到港前或到港后,产地国家或地区突发动物疫情的,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相关公告、禁令执行。
8.7经现场检疫、隔离检疫期间发现进境熊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所列的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临床症状的,按照《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执行。8.8现场检疫、隔离检疫期间发现熊蜂发生死亡或有一般可疑传染病临床症状时,应做好记录,隔离有传染病临床症状的熊蜂,对死亡熊蜂进行镜检,根据需要采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对包装材料、铺垫材料、剩余饲料、排泄物、正常死亡熊蜂等作无害化处理。SN/T4349—2015
8.9
经隔离检疫和实验室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和《动物检疫证书》并作相应的处理。
检疫放行
9
对检疫合格的出具《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行。10
资料归档
10.1
10.2
10.3
进境熊蜂动物检疫证书、检疫许可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单等文件归档。应对隔离检疫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连同监管记录等资料进行归档,相关资料应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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